PPWR(法规 (EU) 2025/40,即《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法规》)取代了旧的《包装指令》。这一区别很关键:指令需要每个成员国按自己的时间表将其转化为国内法;而法规一旦生效日期到来,就在全欧盟直接、统一地适用。它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生效,其核心义务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开始适用。
2026 年 8 月 12 日发生了什么变化
那一天有三件事落地,现在均已可执行:
- 材料与空间效率。 包装必须精简到刚好足以保护和交付货物所需的程度。人人都会提到的具体规则是:电商包裹的空置空间不得超过 40%,除非技术上无法避免。
- 食品接触包装中的 PFAS 受限。 任何单一 PFAS 物质限值为 25 ppb,合计 250 ppb,总有机氟限值为 50 ppm。
- 特定一次性包装形式被直接禁止——酒店餐饮业的小份量包装(调味料小包、迷你洗漱用品)以及包裹小份量散装水果蔬菜(1.5 kg 以下)的薄塑料膜。
投放市场的包装现在还需要进行合规评估并出具符合性声明,并且凡使用可重复使用包装之处,都必须建立重复使用系统。
尚未到来的部分
PPWR 会在数年内分阶段引入更多要求:统一标签要求将于 2028 年 8 月 12 日全面适用,再生材料含量与重复使用目标则在 2027 年至 2030 年及之后分阶段推行。2026 年 8 月 12 日是底线,而非终点。
进口商的义务——这感觉似曾相识
PPWR 内置了与 REACH 的 "only representative" 几乎相同的结构:根据第 45 条,未在其包装首次到达用户的欧盟成员国设立机构的生产者,必须在该成员国指定一名授权代表——每个成员国一名,而非一次全欧盟范围的指定——由其负责处理**生产者延伸责任(EPR)**登记、包装数据报告和费用缴纳。
若未指定授权代表,合规义务默认落在将货物投放市场的欧盟进口商身上。如果你从一个尚未安排好这一点的非欧盟品牌进口包装货物,这项责任现在默认就是你的——正是 REACH 在化学品没有 only representative 时,把进口商置于的那种境地。
这在实践中意味着什么
任何向欧盟发运电商包裹的一方,现在都应重新核查填充物和箱体尺寸是否符合 40% 规则。任何从欧盟以外进口包装货物的一方——无论是以自有品牌还是作为无品牌转售方——都应确认生产者是否在货物到达的每个欧盟国家指定了授权代表,否则就要接受 EPR 登记与报告义务默认落在自己这个进口商身上。
官方来源:European Commission —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· EUR-Lex — Regulation (EU) 2025/40。相关:Reach · Importing Into The Netherlands · Customs · Warehousi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