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uelEU Maritime 首个合规年度已结束——海运运费上预计将出现新的附加费项目

10 九月 2026By Jan van den Herik
Changed 2025-01-01

继人们更为熟悉的欧盟 ETS 之后,又一项欧盟海运排放机制完成了它的首个真实周期。FuelEU Maritime(法规 (EU) 2023/1805)适用于所有停靠欧盟/欧洲经济区港口、总吨位超过 5,000 吨的商业船舶,与 ETS 对 CO₂ 配额设置上限不同,它对船舶实际燃烧燃料的温室气体强度设定了一个逐年收紧的限值。

刚刚发生的事

该规则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,2025 年是首个目标年度:船舶须将其"从油井到尾气"(well-to-wake)温室气体强度较 2020 年基准(91.16 gCO2e/MJ)降低 2%——该目标将在 2030 年收紧至 6%,2035 年达 14.5%,2050 年达 80%。运营方须在 2026 年 1 月 31 日前提交涵盖 2025 年度表现的首份年度报告。针对 2025 年度的首个完整报告与核查周期,如今已经结束。

未达标要付出真金白银的代价

未达到温室气体强度目标的船舶,须就其超标的能量按约每吨低硫燃料油当量 €2,400 缴纳罚款。承运人有若干种方式规避这一点——掺混废弃食用油或其他强度更低的燃料、以 10% 附加费为代价向未来合规期"借用"额度、或在船队内进行合规池化,使某艘船的盈余抵消另一艘船的缺口——但凡缺口未被覆盖,这笔成本就会作为一条新的附加费项目出现在运费账单上,与现有的欧盟 ETS 附加费相互独立。

与欧盟 ETS 并非同一回事

这两者很容易被混为一谈,但它们是叠加作用于同一航次的两套独立机制:欧盟 ETS 通过可交易配额为实际 CO₂ 排放定价(2026 年已 100% 分阶段引入完毕),而 FuelEU Maritime 则不论碳市场价格如何,直接为燃料的温室气体强度定价。两者都可能作为同一份报价上的独立条目出现。

这对你意味着什么

如果你的海运账单上,在熟悉的 BAF 与欧盟 ETS 附加费之外又多出了一笔新费用,很可能就是它。关于这项费用在 BAF、CAF、THC、demurrage 与欧盟 ETS 等其他各类运费附加项目中的位置,请见:运费如何定价

资料来源:欧盟委员会 — FuelEU Maritime · ShipFinex — FuelEU Maritime compliance costs and penalties